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了解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落实省、市委及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全校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2016年度述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廉对象及形式
述廉对象为全校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采用书面述廉报告形式。
二、述廉报告的撰写要求
1.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颁布的《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反对“四风”的相关要求,认真准备本人述廉报告,做到述廉、述纪、述作风。述廉报告要由领导干部本人亲自撰写。
2.述廉报告的内容包括:(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体现在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和教育管理本总支、部门(单位)人员方面采取的方法、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情况;(2)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情况;(3)贯彻执行廉政防控措施及廉政纪律要求情况;(4)落实新《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及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情况;(5)执行不准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的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7)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3.述廉报告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三、报送时间
述廉报告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张打印,必须本人签名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述廉报告纸质版送纪委纪检监察科,同时电子版发至纪委孙启祥CRP邮箱。
四、工作要求
1.自觉接受监督。开展述廉工作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也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需要。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述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述廉工作。
2.客观严肃撰写述廉报告。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只谈廉政,不讲工作成绩,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有效。
附件:2016年度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述廉人员名单
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