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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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自己不设防 沦陷成必然——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陈志中违纪违法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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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任医院一把手,却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

他顾家念亲,却溺爱儿子,为儿子“事业”牵线搭桥赔上自己。

他是一个具有30多年党龄的副厅级干部,一朝党性丧失,沦陷不过弹指之间。

陈志中没有想到,广东省委巡视组离开南方医科大学两个月不到,自己副校长(副厅级)的“乌纱”便没了。

2014年5月17日,广东省纪委发布通报,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经查,陈志中在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医院基建项目承建商及下属单位赠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

想当初,掌舵珠江医院6年,陈志中把一个从部队转制出来的医院建设成综合性大医院,风光无限。

而如今,他头发花白当庭忏悔,提及家人泪流满面,悔之晚矣。

1 从改名小事,发现违纪线索

陈志中,副厅级干部,从调查开始到移送司法,只花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案件这么快取得突破,与他的儿子有很大的关系。

2014年3月,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入驻南方医科大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其间,一件关于名字的小事引起了巡视组的注意。

2010年,陈志中提任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提任时《干部履历表》显示,其儿子姓名是“陈×”,身份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但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陈志中儿子的姓名却改成了“陈×巍”,身份是广州市施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员工。

“更改”儿子的名字为何恰恰发生在陈志中提任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之际,是不是另有隐情?巡视组迅速将情况向广东省委和省纪委汇报。因为线索指向清晰,广东省纪委由信访室成立调查组直查快办。

经查,陈志中的儿子姓名为陈×巍,曾用名“陈×”,2009年7月,从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后便进入省成套设备局下属机械设备招投标中心工作。2012年辞职,随即从他人处接手经营广州市施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盛公司)。然而,经过初步摸查,除涉嫌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外,并未发现陈志中存在严重违纪问题。

调查组经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调查方向,抓住陈×巍辞职不到1个月便成为施盛公司的法人代表,获得97.5%的股份,并低价获取该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某办公楼的疑点,深入调查。结果,陈志中与医疗设备供应商余某的关系逐渐浮出水面,陈志中收受巨额贿赂的严重违纪行为亦渐趋明朗。

2 错误的开始注定惨痛的结局

2004年6月,陈志中担任广州军医大学二附院(珠江医院的前身)院长不久,该院设备器材科主任卢某向他推荐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代理进口医疗设备的余某。认识伊始,陈志中对这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中年商人印象并不深。

当时,珠江医院刚好启动了新医疗区建设工程,对基建商和设备供应商而言,这是一块“大肥肉”。余某看准这一点,自两人认识后,一直在琢磨如何攀上陈志中这个“财神”。

不久,余某一个朋友生病,余某决定抓住这个机会接近陈志中,于是把自己的朋友带到珠江医院,并且通过之前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陈志中,请他帮忙。陈志中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将余某朋友看病的事安排得非常好。

随后,余某为了表示“感谢”,马上送给陈志中2万元,陈志中欣然笑纳。

“在2008年前后那几年,社会各行各业拿‘回扣’、拿红包现象普遍存在,逢年过节收礼送红包觉得是人之常情,觉得风气就是这样。”陈志中事后反省说。

错误的开始注定了惨痛的结局。

成功迈出“第一步”,深谙官商之道的余某当然不会再让陈志中飞出掌心。他鞍前马后为陈志中卖力。

2008年,余某得知陈志中计划在广州白云区某小区买房,为了能在业务中继续得到陈志中的支持,他多次陪陈志中前往看房并帮陈志中支付了2万元购房诚意金,随后又送给陈志中25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

一来二去,余某与陈志中交好的消息不胫而走,医院上下都知道两人关系不一般,这为余某接下来能够顺利拿到珠江医院的生意做好了铺垫。在陈志中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余某所控制的公司向珠江医院供应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物品累计数千万元。

陈志中儿子公司建立之后,生意一直很惨淡,眼看儿子忙得焦头烂额,陈志中便“拜托”余某为儿子的生意“铺路搭桥”。陈志中之所以谎报儿子履历,就是希望不要有人通过儿子查到自己头上,但他的伎俩并没瞒过办案人员。

就在办案人员刚掌握陈志中违规违纪线索,需要请余某协助调查的时候,早已嗅到陈志中要出事的余某便做好了外逃准备,企图让案件不了了之。

2014年4月30日早上,余某约了一群好友喝早茶一一道别,就在他要离开广州的时候被办案人员控制,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有效期至2014年5月16日飞往阿姆斯特丹的候补机票。原来,他早就做好了假身份证,办好了移民比利时的手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查,陈志中对余某极为放心,大至房子车位,小至摄像机、空调、眼镜、烟酒等,无不笑纳。他共收受余某送的财物合计160.23万元。

3 表面是友情,实际是利益

送房送车,是贿赂中的普遍现象。为进一步查清陈志中受贿背后的关系网,办案人员决定从陈志中的车辆着手。

2007年,当时还是学生的陈×巍,在他名下却有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进口丰田汉兰达,办案人员了解到,陈志中及其家人的生活都很节俭,甚至连矿泉水瓶都攒下来拿去卖,如此节俭的一家人怎么会舍得花这么多钱买车呢?

经核查发现,购车时,付款方既不是陈志中也不是陈×巍,而是惠州市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交易记录显示,付款所用的银行卡所有人正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陈某。

跟余某一样,得知陈志中可能出事,陈某也预感到自己会有麻烦,于是玩起了“失踪”。办案人员在他所住的小区蹲守了几天依然没有收获,最后从监控录像里发现,陈某的车经常出入其住宅附近的酒店,办案人员才得以请他协助调查。

原来,2007年,陈某得知陈志中想买一辆汽车,于是就以陈×巍的名义购买了一辆进口丰田汉兰达给他,并支付了购车款、税费等52.98万元;2009年,陈志中的房子装修,得到消息的陈某立马提着十几万现金到他家中……对于这些陈志中都一一笑纳。

“我在珠江医院期间,有两个人跟我联系较多,一起吃饭的次数也多些,交往多了,接触多了,就觉得是成为了‘朋友’,而他们送的一些钱物,有时就会觉得是‘朋友’送的。”陈志中事后忏悔说。

然而,作为商人的陈某却并没有把这份“友谊”看得很纯洁,而是利用陈志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在陈志中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陈某所控制的公司承建了该院的层流病房工程、无菌空调工程、手术室建设工程等。

陈志中事后说:“虽然我没有直接为他们(下属)指定设备品牌或指定建筑装修工程,但他们(供应商)正是利用所谓的‘朋友’关系,利用我的职位和影响力为他们(供应商)在医院更方便地谋得利益。”

4 最后不过当了个“财物保管员”

陈志中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有着三十多年的党龄。直至案发,陈志中的家人都还不敢相信他会受贿。

在家人眼中,陈志中品行端正,作为家里的老大,他处处为家里着想;作为丈夫,他极少外出,一心一意照顾生病的妻子;作为父亲,他一直呵护有加,为儿子事业忙前忙后。直到接受组织调查之后,陈志中想得最多的还是90高龄的母亲,病床上的妻子,以及涉世未深的儿子。

案发后,陈志中忏悔说:当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当上珠江医院院长以后,当时刚好启动了珠江医院新医疗区建设工程,围绕自己的老板变多了,看到他们花钱大方,挣钱容易,内心开始羡慕起来,慢慢地,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要求别人多,要求自己少;检查别人多,检查自己少。

在办案人员看来,陈志中的违纪违法手段有从“简单得近乎粗暴”发展到“高智商”的明显趋势。

在以陈×巍名义接受陈某进口丰田汉兰达一事中,陈志中并没有使用任何技巧,而是大大方方地让与自己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为自己买单,痕迹清楚明显。此后收受余某的购房款及陈某的房屋装修款亦是如此。

可到了接受余某“行贿”办公楼时,陈志中开始琢磨如何掩盖受贿事实,于是跟余某商议,以陈×巍的名义办理办公楼过户手续,先把94.93万元的交易金额转到余某的账户上,待取得房屋产权后,再由余某分数次从银行取出现金归还给自己。

据办案人员介绍,陈志中并不是一个急于得到回报的人。提任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之后,陈志中已经在考虑如何能够安全着陆了,才会瞒报房产(陈志中及配偶名下房产3套,儿子名下房产1套,但仅向组织报告两套)和谎报儿子姓名。

在被问及为何会收受贿赂时,陈志中是这样回答的:“收受他人钱物后,自己很少花,都是存在银行或做些理财,也是想在退休后,自己能够有一个较好的经济保障。”到头来,他不过当了个“财物保管员”。

陈志中农民出身,一步一个脚印,官至副厅,最后落马,令人惋惜。然而,惋惜之余,我们也应审视监督和制度的漏洞。如陈志中所说,任院长期间,上级对科室检查和强调得多,而对院长、书记两个主官的检查监督基本是缺位的。这再次提醒我们,对于干部,监督要贯穿始终,从严要贯彻始终。并且,职位越高、权力越大,监督越要严格、越要透明,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记者 王景喜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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