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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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栽了大跟头——浙江省桐乡市一镇干部顶风违纪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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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文化体育站站长、镇机关事业联合党支部书记赵佰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桐乡市纪委通报曝光。

2016年3月至9月,赵佰明在明知自己已享受洲泉镇属事业单位车补的同时,违规报销个人汽油费发票,共计8990元。2017年5月27日,洲泉镇党委给予赵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6月1日,洲泉镇政府免去赵佰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文化体育站站长职务。

事件回顾

教师出身的赵佰明,2007年3月开始担任桐乡市洲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同时兼任洲泉镇文化体育站站长。2010年桐乡市启动公车改革,因赵佰明不属于车改对象,故不能享受车改补贴。2015年,洲泉镇政府考虑到赵佰明长期兼任洲泉镇文化体育站站长,经常到市里、村里联系工作,遂同意赵佰明每月报销一定额度的个人汽油发票。2016年2月,洲泉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同意成校干部从2016年1月开始按照镇政府下属站所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享受车补。可万万没想到赵佰明在享受车补的同时,于2016年3月至9月,仍旧每月向洲泉镇报销个人汽油费发票,共计8990元。

查处经过

今年5月,桐乡市纪委在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中发现,洲泉镇财务票据中有几张汽油发票,报销人是赵佰明。

桐乡市在2010年就已经实施了公务用车改革,怎么还会有汽油发票报销呢?这个疑点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随即,桐乡市纪委指导洲泉镇纪委对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并要求洲泉镇纪委约谈赵佰明。

“你从2016年1月开始,就已经享受车补了,怎么还去报销汽油发票?”执纪人员发问。

“因为之前只是通知我有车改补贴了,没通知我不能报销汽油发票,所以就习惯性地又去报销了,这是我的错。”面对执纪人员,赵佰明承认是自己犯了错误。

根据调查结果,洲泉镇党委给予赵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全部追缴;洲泉镇政府免去赵佰明文化体育站站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针对这个情况,桐乡市纪委同时对赵佰明的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书面诫勉。另外还对洲泉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费晓英 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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